常見問題

租車─取車前

Q1.要有什麼條件?
必需先滿足以下條件:

● 必須年滿21歲
● 若超過60歲,必需於過去的五年內擁有最少兩年的駕駛經驗並且沒有任何交通意外或司法定罪記錄。
● 駕駛記錄必需符合以下條件:
● 已持有駕駛執照最少12個月, 不足12個月需繳交3萬元按金
● 駕駛執照不能有超過5個違例駕駛記分
● 若未年滿30歲,駕駛執照上不能有超過3個違例駕駛記分
● 過去三年內沒有任何嚴重違例駕駛記錄
● 過去七年內沒有任何酒精或毒品相關的違例記錄
Q2.如何預訂車輛?
可以通過我們的網站預訂車輛,亦可於辦公時間9245 8932聯絡我們預訂。
Q3.預訂後有什麼取消條款?
你可以隨時取消預訂但留位費將不作退還。你亦可以縮短預訂時間,但需於原定取車時間最少24小時前通 知。若取車前24小時內通知則需繳付原定收費的全額。

租車─取車後

Q4.我可以於取車後延長租借時間嗎?
如果想延長租賃時間的話可於租賃期結束前3日致電9245 8932與我們聯絡,若果在你之後沒有其他預 訂的話,你可以延長租賃期。
Q5.其他人可以駕駛我所租借的車嗎?
不可以。車輛只可由承租人駕駛,如果兩人分享同一輛車的話需要於取車時分別提供二人之身分證、駕駛 執照及住址證明,而且收費將會乘以1.5倍。
Q6.若我於租賃期間收到吿票該如何處理?
若你於租賃期間收到告票的話需由你本人繳交罰款。如有任何告票需由本公司處理的話每張告票需收取 $200手續費。
Q7.租賃期間汽車機件如有不妥該如何處理?
租賃期間汽車機件如有任何不妥,承租人應立刻通知本公司安排處理。如需拖車,承租人需使用本公司 指定之拖車公司。如車身或機件有任何不妥但不通知本公司安排修理,一切責任及費用由承租人負責。
Q8.發生交通意外該如何處理?
如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幸發生交通意外,承租人必須立即(最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聯絡本公司以領 取交通意外報告書,並依法報案。承租人需在交通意外發生後7日內填妥交通意外報告書交予本公司並協助 本公司向保險公司呈報意外事件。

燃料

Q9.燃料由誰付費?
燃料費由承租人負責。取車時職員會與你確認油缸內的油量,承租人歸還汽車時油量需與取車時相同。 另外,承租人禁止使用非法燃料,如發現即充公全數按金,並且需負責所造成的維修費用。

交還車輛

Q10.如何交還汽車?
與職員預約交還時間後,於預約時間將車輛駛至已預約好的車房。
Q11.可否提早還車?
提早還車需繳付$500手續費。(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Q12.逾時還車有什麼罰款?
逾期還車每日收費為$350,不足一天亦作一天計。
Q13.交還汽車時油量過低或發現損毀、污跡,有何罰則?
交還汽車時,如果油量少於取車時的話本公司將向承租人收取油費$600及行政費$200,合共$800。另 外,若果發現損毀或污跡,車輛將被安排到本公司指定之車房維修,所有費用包括拖車費由承租人負責。

保險及損毀賠償

Q14.服務是否有保險保障?
租賃服務已包第三者責任保險。
Q15.我是否需要承擔汽車損毀的費用?
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自負額為三萬元,該自負額由承租人承擔。